信件编号: | 20180601003 | 来信时间: | 2014-06-02 10:5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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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名: | 李** |
内容: | 今天听家里说 大队里说要修建街道下水道 每家都要按门面掏钱 说上边拨款不够让民众自己拿钱补上 不知道上边是什么情况 而且修建下水道占用的还是民众自己的土地 这难道不需要补助吗 就和拆迁似的 修下水道占用我们的地皮还得我们掏钱 这合理吗? 希望能有个明确的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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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
   答复时间:2014-06-02 10:54:02
答复意见: .你咨询的关于村修下水道,按门面房屋收费一事现答复如下: 经查,南街村修下水道为2014年镇申报公益事业项目,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项目批复为2014年第二批,项目编号为2—3,序号为101,位于南街村谷河路,标准为涵管式长320米,直径0.8米,9个检查井,项目总投资为105600元,筹资筹劳31680元,财政奖补73920元,筹资人口2112人,项目分类为环卫设施,本项目于2014年5月13日审批。 村实施为南街村老十字街口至南寨门(马守彪处)街道两侧,每一侧为160M,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村按实际居住在修建下水道的两侧住户收费,按每米110元向群众收取自筹款,总体奖补政策为上级奖补70%,群众自筹30%,筹资款全额上缴项目专户,不存在乱收费现象。(中岗镇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