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180601003 | 来信时间: | 2014-05-15 22:1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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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名: | 项** |
内容: | 县长,您好! 我是阜南县原水产养殖厂的工人,在后勤管理电,机械和参加养殖鱼苗。渔场土地赔偿金分配中很不公平,在职工会议上研究决定在职职工每人六万,长期不上班职工两万,可是在实际分配中未按照会议研究结果执行,有些长期不上班的人分到六万,我们这样长期上班的才分到两万,我在2002年到2006年期间坚持上班,四年中未拿到一分钱工资,现分配有如此不公平!! 渔场原来答应给职工缴纳15年社保,现也未交完!! 被投诉人:王建稳 (渔场厂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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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
   答复时间:2014-05-15 22:16:50
答复意见:县农业委回复:县渔场土地赔偿金至今未拨付到我委,根据部分职工讨论意见,县渔场形成征求意见方案并公示,且未报农委研究,因此《方案》不是最终的所谓分配意见,也不存在渔场领导私吞公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