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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南县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阜南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写了县财政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阜南县财政局联系(地址:阜南县焦阳路92号、电话:0558-6723600、电子邮箱:2581160337@qq.com)。现按照县政府要求,将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5月15日起正式施行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县财政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相关财政信息,为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
2019年度,我局主动在县政府网站上公开政府信息共300余条。其中:政策法规14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18条、财政资金20条、政策解读26条、回应关切21条、监督保障6条、精准脱贫10条、公示公告43条等信息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
县财政局本年度共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为县政府网站在线申请,申请公开主要内容涉及财政资金预决算等相关信息。县财政局均在20个工作日内答复,并按照申请人要求,将答复意见以邮件的形式发送给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
机构改革以后,因班子成员调整,及时调整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其他业务股室在职责范围内,按照新条例要求,提供信息公开各项业务资料,填写政务公开审批单,由分管领导签批后,按程序审核统一发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彻落实。
(四)平台建设
县财政局积极配合县政务公开办工作,规范政务公开目录调整,整理归纳政府信息,积极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五)监督保障
县财政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及时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尤其是对重点领域工作做到了及时发布,对重要政策文件做到了及时解读,对重要公文做到了严格审核,对舆情进行了及时回应。认真组织单位人员参与县政务公开相关培训,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新《条例》,主动学习政务公开内容,掌握政务公开方法,全面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795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2019年的政务公开工作中,我局仍然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一是信息公开的不及时,二是信息公开的部分栏目建设不够完善,三是个别栏目信息公开的质量不高;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县政务公开办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层层压实责任,细化相关栏目,将任务分解到各股室、具体落实到经办人,加强考核,确保我局2020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阜南县财政局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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